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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25日,一位女士打电话举报某县学校存在吃空饷现象,希望媒体能够关注。记者几经追问她的姓名,她就是不说:“记者同志你别问了,我就是这个学校的老师,给你反映的情况绝对属实。我们的老师告过,被他们整得很惨。希望您能谅解。”
今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此后,全国许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也纷纷表示鼓励实名制举报。一方面是官方的鼓励,另一方面是民众的顾虑,实名制举报的羁绊在哪里?
【表态】
实名举报的案件,检察机关每件都查
今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利用电视直播形式,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通报称,去年前11个月,千余名党员因工程腐败被查处,在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由此可见,信访举报已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获取办案线索最为重要的途径。
但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通报会还通报了近3万名干部被诬告的情况。通报称201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为2955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此,中纪委、监察部在通报会上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现实】
担心被报复,六成多市民不愿实名举报
尽管官方一再表示鼓励实名举报,可愿意实名举报的却不占多数。26日,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问题就是“如果你是举报者,你愿意实名举报贪腐官员吗?”其中有13人表示不会考虑实名举报,占受访人数的65%。另有5人表示,要看举报的对象是谁,只有2人表示愿意实名举报。
市民庞德强就是不愿实名者之一。“举报人对于贪腐官员来说,肯定是处于弱势地位。”他说:“绝大多数情况是下属举报上司,民众举报官员,两者地位本不相称,如果又处于一个单位或者平时就有冲突,那实名举报几乎会招来灭顶之灾。现在有多少上访者遭受到各种不公待遇,谁还敢实名举报呢?”
市民李晓阳对记者说:“实名举报后,贪腐官员得到查处还好,万一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肯定会对举报者打击报复。从这个角度来看,还是不实名的好。”
还有市民担心如果实名举报,被举报人可能会通过某种渠道获取举报人信息,从而打击报复。
记者采访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时,就提出如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他表示:如果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经查属实,要根据法律严肃惩处。实际上,我们已经查处一些这方面的案件。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举报工作能顺利开展下去。
但是,这仍不能打消一些市民的担忧:“如果已经打击报复过了,举报人已经受到了伤害,此时再严肃惩处,对于受害者岂不是晚了。”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显示: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这也印证了市民的担心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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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举报人保护的法律相对完备。包括《吹口哨人保护法》和《被害人及证人保护法》,详尽规定了“证人整容,姓名更改,居所乔迁,工作变动”等具体的保护措施。
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有相应的法律。
在我国香港,举报人属于证人的范畴,受到《证人保护条例》的严格保护,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报复举报人,属于刑事重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