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忠通讯员华剑王雪莲)为更好地衔接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规定,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近日与该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同商议决定,该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在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由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安排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在场旁听,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抚慰和教育,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