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范运坤)江苏省丰县检察院围绕“四权”即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实施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干部人事管理权,构建“五制”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重要项目管理机制、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干部管理评价机制、规范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和权利运行风险防控,形成民主集中、决策科学、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该院自2012年推出该制度以来,在促使领导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的良好作风上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