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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徐伟本报通讯员朱敏
80后徐某家住农村,无稳定收入。2012年,徐某到银行存款,认识了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该业务员向其推销保险产品,称与长期存款无异,且可为投保人提供医疗保障。在未仔细查看保险条款,也未对保险产品进行全面了解情况下,徐某投保了人寿保险,并缴纳了第一年的保费7000元。几个月后,经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徐某才发现自己购买的保险与其业务员的宣传并不一致,自己也无力支付每年7000元的保费。徐某随即与保险公司协商退保事宜,因未达成一致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徐某退保并退还了保费。
该案的情况相信许多人都遇到过,保险公司业务员身穿制服长驻银行网点,向前来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人推销保险产品。有的人在并未全面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听信业务员宣传,购买保险产品兼理财和人身保险的双重作用。
对于上述情况,法官表示,人寿保险合同属于商业保险,虽然有的保险产品具有分红性质,但并不具备银行存款可以随时支取的灵活性,且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都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因此,人们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投保提示和产品说明,全面了解保费的缴纳年限、保险理赔条件、红利领取期限和利率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