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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因部分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送达难在基层法院时有出现。日前,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区人民法院通过拍照方式留置送达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这是自今年1月1日起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梅州市法院根据该法相关规定首次采用拍照方式留置送达诉讼文书,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年1月4日,丰顺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伟诉被告李某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然而,该案在诉讼文书送达环节,被告李某荣及其家属多次拒收应诉材料等诉讼文书,并将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换掉。1月18日,办案法官再次来到被告李某荣家中送达应诉材料和了解案件情况。被告李某荣的妻子以丈夫外出务工不在家为由,再次拒收应诉材料。经办案法官多次劝说并讲明法律规定,被告的妻子仍然不愿意代其丈夫签收材料。因此,办案法官按照新民诉法的规定,向被告李某荣的妻子说明相关情况后,以拍照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应诉材料留置在被告家中。
该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廖俊洪表示:“诉讼文书送达难一直是基层法院法官非常头疼的问题,有时即使诉讼文书送到当事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手中,当事人或者其家属也拒不签字。”如今,今年开始实施的新民诉法对留置送达有了新的规定,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就使法院在采取留置送达时可以更加灵活,意味着故意藏匿,不接受法律文书的行为能得到有效抑制,法院将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黄义涛廖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