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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
民主周刊: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本就繁重的情况下,你院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动司法公开,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虑?
马贤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民主、树立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越来越高,越来越希望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司法权力运行的过程。
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司法公开,起初有些法官确实不太理解。为此,我们首先强调,要在理念上正确认识,司法公开不是法院“想公开就公开”的权力,而是“人民群众想了解就应当公开”的义务,司法公开不是给法院添麻烦、找乱子,而是以互动拉近群众和法院、法官间的距离,以公开推动法院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的工作水平。
民主周刊:在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中,哪些工作是比较有特点的?
马贤兴:一是率先开通了法院微博,及时发布法院动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与网民就热点司法问题进行互动,对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重大活动在微博上进行图文直播,把官方微博打造成为法院官方网站的延伸平台。
二是率先建立了媒体工作室,来访记者凭记者证就可以到工作室办公,并且有专人负责联络接待,提供采访素材,安排法官访谈等。还专门开通了QQ群,新闻线索在群内统一发布。现在已经有30多位记者成为了群成员。
民主周刊:这种全面深入的司法公开,要求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过得硬”,“经得起晒”,这方面你院是怎么做的?
马贤兴: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落实司法公开,需要勇气,更需要自信。为此,我们从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入手,全面提升我院工作质效,努力做到“能晒,更要经得起晒”。
以岗位大练兵提升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组织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实务讲座,开展庭审观摩、文书点评、案例编写等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证据、适用法律、撰写文书等司法能力。
建立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我院早在2003年,就推出了《法官形象公正规范40条》,年初又制定发布了《法官作风新规十条》,从工作纪律、审判理念、礼仪形象、个人修养等多个方面,对法官作风作出严格要求。
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建立《关于规范立案审查的制度》、《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解除保全审批程序》等的基础上,出台了《天心区法院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通过这种无缝隙的审判管理机制,确保司法权力的良性运行,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民主周刊:司法公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具有重要意义,这方面你院有什么好的经验?
马贤兴: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就如何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多方听取意见建议。
2011年,我院制定了《天心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司法公开工作目录。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专门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定期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支持。
同时,我院还出台了《院领导联系街(镇)、法官联系社区(村)工作制度》,在全区10个街(镇)、76个社区(村),均安排联点的院领导和法官,定期与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便民协助员等进行联系,认真听取、掌握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不断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