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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不需要缴纳购置税,还不用年检车辆,与摩托车相比更为方便,使用人群越来越多。但是,电瓶车的安全问题也越发凸显,已然成了新的“马路杀手”。省政协委员毕普民建议,不妨也给电瓶车上牌照,勒住这匹没有缰绳的“野马”。
“一些生产厂家迎合部分用户一味求快心理,无视电瓶车的政策界限,设计明显超标。电瓶车‘摩托化’严重。”毕普民认为,由于电瓶车目前在法律上列入非机动车范畴,对其安全管理基本处于盲区状态。目前,电瓶车未实行登记上牌制度,更不存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便容易使部分电瓶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造成肇事后逃逸现象,由于车辆无号牌,发生逃逸事故后也难以侦破,对交通管理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电瓶车的登记上牌工作已刻不容缓,要及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法规。”毕普民还建议,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要联手行动,对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瓶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整治。
本报记者付艳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