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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德华通讯员吴远明何平)经营洗车场强迫他人洗车被宣告缓刑,考验期内又干起“老本行”,强迫他人洗车。1月24日,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将犯罪嫌疑人杨富贵批准逮捕。
4年前,年近50岁的杨富贵与他人合伙在邻水县城某城乡结合部开了一家洗车场,因强迫他人洗车于2010年11月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在缓刑考验期间,杨富贵无视法律的威严,继续以过去的方式经营着洗车场,采取强行拦车、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来往车辆洗车,一次收取5元至10元洗车费。过往司机如若不愿意接受服务,杨富贵等人就会站在公路中间阻拦车辆离开。大部分司机为了不招惹麻烦,选择给钱了事。据查,杨富贵在缓刑考验期内强迫交易,共获取非法收入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