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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构成抢劫罪,原因如下,第一……”“我觉得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与犯罪嫌疑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日前,大港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大讲堂”在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举行,公诉科干警周妙逸作为主讲人主持了此次活动。
“公诉人大讲堂”是大港人民检察院与滨海学院法律专业合作开展的一项定期普法活动,主讲案例多来自于真实案例,台下的法律专业学生可以在听讲过程中就案例中人物的罪与罚展开分析、讨论、研究,并综合本组的意见提出不同见解,主讲人则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条文和实际办案过程中的处理措施,从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定罪与量刑、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理论与实务操作等多角度对大家的提问进行点评。
主讲人与同学们之间充分进行互动,是公诉人大讲堂的一大亮点,在思维的交锋与碰撞中,不仅可以加深大学生对刑法的理解和灵活运用,起到良好的普法效果。主讲人利用本次活动,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提升了自身的案情分析能力、释法说理能力。
近年来,大港人民检察院充分重视公诉人才培养,以培养“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公诉人才队伍为目标,通过公诉人大讲堂、模拟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干警的临场论辩能力、文书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平台的搭建为干警的成长成才铺平了道路,架起了桥梁。(天津政法报 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