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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通讯员/钟紫薇)为规避支付赔偿金,横沥镇一家工厂竟要求员工签订辞职单才能结清工资放假回家过春节,并谎称节后会继续开工,可员工们节后等来的却是不用再去上班的通知。60名员工随后将工厂告上法院,要求工厂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知,该院通过调解促使工厂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要结工资过年得先签辞工单
2012年春节后,在高州老家过年的李先生像往年一样,打算回横沥的纺织厂继续上班。可等来等去,却迟迟未等到工厂的开工通知。
赋闲在家的李先生陷入两难,一边怕工厂突然通知开工而不敢外出找工作,一边又因无工作陷入经济困境。
2012年4月,李先生终于等到了工厂的通知,但却不是上班的消息,而是被告知不用再去上班了。李先生向其他工友打听,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复。
此后,李先生和其余工友共60人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工厂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
工厂应诉后却表示,工人们是自行向工厂提出辞工的,工厂亦同意了,工厂并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工厂还提供了工人们的辞工申请书予以证实。
听到上述辩驳,李先生和工友们大呼上当,一致表示辞工书并非他们本人自愿签署。李先生表示,自2008年开始,每到年底放假时,工厂都要求工人们填写辞工书,否则不予结算工资。放假时工厂都会口头通知来年的开工时间,春节过后全体员工再“重新”入职。
工人辞职了社保却不中断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法庭经调查,发现事有蹊跷:工厂提交的辞工书均是年底春节放假前签的,而工厂在“员工辞职期间”依然为员工购买社保。
通过查阅该工厂此前诉黄某等13人的劳动系列纠纷案卷,法院发现,在仲裁庭认为黄某等人2011年的辞工书不真实的情况下,该工厂在诉讼阶段提交了除2011年的辞工书外,还提交了该13人2008年的辞工书。辞工书落款的时间同样是工厂年底放假的时间。
工厂能够持有同一批劳动者不同年度的两份辞工书,这与常理不符。而且,该13人的社会保险从未中断。
厂方恶意清除工龄规避赔偿
法院认为,上述调查结果与工人们的主张相互印证,辞职并非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工厂通过要求劳动者写辞工书的方式来规避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而该工厂每年过年前都让工人签署辞工书,便可以达到清除工人工龄、减少赔偿金额的不法目的。
法院经开庭审理调查,对辞职申请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后,主审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进一步向工厂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在事实面前,工厂不得不“服软”,与60名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赔偿金16万余元。
劳动者遇不法侵害应依法维权
-法官连线
本案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本案中,工厂以签署辞工书的形式企图达到清除工龄的不法目的,来规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法官提醒,春节前是厂方拖欠工人工资的高峰期,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应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