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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群安通讯员李善仕郭晶晶)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以守年关、过“廉”节为突破口,以强措施、重细节、求效果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据统计,一月份以来该院拒吃请28次,拒收贿礼10次,金额达1.2万余元。
保康法院党组重视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原文传达学习规定,印发宣传手册,开展面对面交流、帮助,详细记载、考评、公布各部门的学习情况,做到常态化、具体化和持续性。同时,对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浮夸、不实之风进行严厉整顿,对少数干警身上存在的“走形式”、“摆花架子”进行通报批评,摒弃懒、散、慢的思想作风,全院干警无迟到早退、上班闲聊、串岗脱岗等现象。
该院还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活动。公开向社会作出“十不”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每位干警分别签订《干警廉洁过节承诺书》,确保干警廉洁节俭过节。在公务接待中,大力推行“工作餐”、“廉洁灶”。专门下发了成立工作专班,专门出台“春节病”治理办法,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人员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