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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日前公布了“房姐”龚爱爱在北京的房产和一辆奥迪车被查封的情况,记者就其中涉及的6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专家。
一问:警方查封有何依据
我国行政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公安机关如果掌握了其购买房产的资金涉嫌违法的情况,可以查封其房产进行进一步调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龚爱爱办理假身份证一事,已经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但这与可以查封其名下房产还是两回事。警方查封龚爱爱房产的依据只能有一个,就是其购买房产的资金是涉嫌违法所得,仅凭龚爱爱用假身份证购房就查封其房产不妥。
二问:假证购房是否构成犯罪
洪道德教授表示,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用假身份证购买房产还只是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不是刑法处理的范畴,行政机关对于使用假身份证购买的房屋可予以冻结。
三问:“房姐”房产将如何处理
洪道德教授表示,如果“房姐”的房产购买资金都是合法取得,那么仅凭其是用假身份证所购买还不能予以没收。如果经法院查明“房姐”的房产是违法所得,其将面临两种处理,一是如果用涉嫌诈骗的钱财所购买,其名下房产将被拍卖,钱款返还受害人。如果既是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又没有被害人,其名下房产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四问:公安机关办的是否算假证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居民从假证贩子手里购买的假身份证肯定是假证,如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安机关办出的身份证,至少是无效身份证。
五问:公安机关该担何责
洪道德教授认为,如果警方人员直接参与了帮助龚爱爱伪造身份证,其就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的共犯;如果办证人员没有主观故意,而是出于审查不严,被龚爱爱等人提供的虚假材料所蒙骗为龚爱爱办理了假身份证,其将涉嫌渎职。
六问:“房姐”是否应被立案
洪道德称,他一直不理解陕西、山西和北京三地公安机关为何一直没有对龚爱爱立案侦查?
按照龚爱爱本人办理了多张假身份证的事实,明显已经够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此外,包括帮助龚爱爱办理假身份证的公安民警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被刑事拘留,该事件的核心人物却迟迟没有被立案侦查显然不合情合法。如果因为长时间不立案导致疑犯脱逃,公安机关将面临渎职指控。据《北京青年报》
-最新进展
“房姐”或未离陕
可能藏身于宾馆
记者调查发现,龚爱爱目前可能尚未离开陕西。神木县一位张姓知情人告诉记者,“龚爱爱现在应该在西安,很可能在曲江新区的某个宾馆。”
此前有传言称,事发后龚爱爱已经出国。但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知,“可以肯定的是,从事发至今,龚爱爱尚未通过公共交通工具离开陕西。”
“她一般出行都是司机开车,如果要到别的地方去,也有可能是开车走了。”曾和龚爱爱有过经济往来的吴旗(化名)说,与龚爱爱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司机,“最近一直没见到龚爱爱的路虎车。”
吴旗称,“龚爱爱的路虎车的车牌为京NE××××,由于这个牌号在神木当地很少,所以很好认,她以前每周都会去北京。”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