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义通讯员徐松胡平)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近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辖区基层院开展检务督察。督察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枪支弹药管理使用情况、检容检风、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并采取现场查阅自侦案件卷宗的方式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落实扣押款物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督察,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令行禁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