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醉酒后无证驾驶轿车,撞人后驾车逃逸,途中又连撞多人。经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丁耀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0月1日凌晨,丁耀醉酒后驾驶别人的轿车上路,将谭某撞倒后,又撞击了谢某的车。事后,丁耀驾车逃逸,途中又撞击了朱某驾驶的出租车,致朱某和乘客梁某受伤,丁耀再次逃逸,途中又撞击了刘某驾驶的轿车。当丁耀逃至一个交叉路口时,因车辆故障熄火而弃车逃走,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朱某、梁某和谭某均受轻微伤和轻伤。经查,丁耀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9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案发后,丁耀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朱某等人也对他表示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胡安民黄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