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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近日在审查起诉阶段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为一名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张某当日便被释放。
张某伙同他人诈骗钱财1万余元被抓获后,因系共同犯罪同案犯在逃,且作案多次,为保证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张某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张某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其家人也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在审查起诉期间,同案犯罪嫌疑人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该案证据已得到及时全面固定,被害人也表示谅解了张某,这使张某的羁押必要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案件需等待公安机关将蒋某移送审查起诉后并案处理,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庆云县检察院公诉科依据法律规定,变更了对张某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