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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见习记者王春本报通讯员北纬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有两兄弟,以为法院查封车辆只是在车子上贴个封条,竟胆大妄为将车子偷出转卖了。结果,换来的是司法拘留。
孙某是一家工厂的老板,去年下半年,由于拖欠职工工资,根据员工请求财产保全的申请,北仑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孙某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等财产。在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孙某另有一价值近十万元的货车,便对其进行查封,并贴上封条。因车型较大,法院就近将车辆停放在工厂所在街道的一处停车场内。随后,法官前往车管所对该车进行产权查封控制。
但令法官没想到,日前,停车场内的车子居然不翼而飞。
原来,孙某外债累累,想到名下的车子多少还能卖点钱,便寻思着要将车子偷出转卖。于是,趁着月黑风高夜,孙某让弟弟小孙偷偷潜进停车场。趁无人,偷溜到自家货车旁,撕去封条,用备用钥匙发动车子,开车扬长而去。孙某在外接应。他早已火速联系好了买家,拿到钱后当即跑路。买家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上当。工作人员说该车已被法院查封,不能过户。
执行法官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对孙某兄弟俩这一显然很快就会穿帮的行为很是不理解。弟弟小孙的一句话,更是让法官着实有些震惊,“我们以为法院查封就是贴个条子……”
近日,北仑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物为由,对小孙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而孙某仍在逃亡路上,尚未抓获。
盗窃水牛审案有波折
□本报记者邢东伟本报通讯员刘洪记
男子盗窃一头水牛,先被海南省乐东县法院判无罪,发回重审后判刑四年零六个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量刑过重抗诉。记者近日获悉,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以被告人邢维悔犯盗窃罪,改判其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男子邢维悔盗窃了一头水牛,在销赃时被抓获。经有关部门估价,被盗水牛价值5000元。案发后该牛已返还被害人。邢维悔到案后一直不供述盗牛事实,乐东县检察院以邢维悔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乐东县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6月,乐东县法院经审理宣告邢维悔无罪。
宣判后,乐东县检察院提出抗诉。在二审庭审中,邢维悔当庭如实供述盗窃事实,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因此建议对邢维悔从轻处罚。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将本案发回重审。乐东县法院重审后,以盗窃罪判处邢维悔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此案宣判后,邢维悔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对该案进行跟踪监督时,发现原审法院对邢维悔案量刑畸重,再次决定提出抗诉。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支持了检察部门提出的“一审法院在被告人邢维悔不供认犯罪事实时宣告其无罪,在邢维悔认罪后,重审时对邢维悔盗窃累犯情节重复评价,量刑畸重,刑罚严重失衡,完全违背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司法政策,社会效果不良”的抗诉意见,对邢维悔依法作出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