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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申东
“等等,我还有个要求。我们还欠医院6000元医药费,得从3万元里扣除,给我们2.4万元就行了。”拓玉清的一句话,让在场的人都很震惊。
2012年11月底,农妇拓玉清向宁夏中卫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她说:“我儿子从骨折发展成骨髓炎,已花去医药费、住院费等20多万元。现在孩子瘫痪在床,我们认为医院存在失误,应该承担责任。”
调解人员很快弄清,这起医疗纠纷已长达10年。2002年12月,拓玉清的儿子小军因车祸右股骨粉碎性骨折。没想到恢复期间小军两次不慎摔倒,又患上了骨髓炎,瘫在床上,媳妇也跟他分了手。为给儿子治病,拓玉清卖掉了房子,一家人生活非常拮据。
调解人员从院方了解到,小军形成骨髓炎与自身体质有关,他曾有吸毒经历,致骨髓炎不易治愈。因此,院方没有赔偿责任。
当事双方分歧太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在多次做工作后,近日,调解人员将双方约到了一起。
“对于患方家属提出的补偿意见,院方认为如何?”调解人员进入主题。
“病史时间过长,医院院务会也研究过了,因患者家属困难,医院可以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一次性补偿患者2万元。”医院方表明态度。
“我们老两口年纪大,没什么收入,身体也不好,儿子瘫痪,孩子又小,能不能再考虑多给点?”拓玉清说。
“患方家庭实属困难,能不能再考虑多支付一点?”调解人员补充道。
调解人员随后将当事人双方进行背靠背式调解。一个小时后,终于有了结果。
当医院最终答应人道主义补偿3万元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拓玉清作出了本文开头的表示。“当时我们实在是没有能力支付。现在有了补偿款,理应把钱还清。”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