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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铁四局常州一工地干活的安徽阜阳人刘杰开自己的面包车回家过年。当晚,得知有4名阜阳民工没买到车票后,他主动提出,捎他们一程。谁知在南京江宁上坊附近的高速服务区被拦截,需要罚款3万元。(昨日《现代快报》)
原来,刘杰虽然向询问的稽查人员讲明车上4人是自己的工友,他顺带捎他们一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当时稽查人员多次询问公司是否报销费用时,他随口回了一句“差不多吧!”运政人员认为是公司为4人报销了费用,刘杰涉嫌非法营运。幸亏公司发来传真证明情况。
其实,拼车既可以低碳环保、节省资源,又可以减少拥堵、缓解交通压力。特别是现在的雾霾灾害,让拼车的意义更加显著。但影响拼车的最大障碍是法律障碍。按照官方解释,拼车只能是免费,这其实是说不通的。拼车大多数情况下是无车族搭乘有车族的车,他们之间的关系无非是亲戚、朋友、熟人、同事、邻居等等。如果真的实行彻底的“无偿”,无车族能心安理得地长期沾有车族的光吗?所以,当务之急是修改法规,在确定非法营运时,不是以是否给付资费为标准,而是以是否实现盈利为标准。就是说,如果拼车者给付的资费不高于本次拼车过程中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费,那么应当认为这是搭车者对车主成本的合理补偿,就不属于非法营运。
不过,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我们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人性化执法。此前就有报道说,很多家住浦口一带却在南京主城区上班的人中,有很多人就是长期拼车的,南京的客管部门就是坚持人性化执法,对非盈利的“拼车”持宽容态度。那么,在春运紧张,回家的票难买的特殊时刻,我们更应该对拼车回家多一分宽容,让回家的路多一分政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