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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节购物高峰即将到来,但记者了解到,部分银行近期低调上调了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率。因此,持卡客户选择信用卡分期付款时应仔细了解规则,计算好费用,避免产生额外成本。
记者从上海银行官方网站发现,从2013年1月1日起,该行调整了“随心分”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此前,该行3期、6期、12期、18期、24期的手续费率处于同一费率标准,每期均为0.65%;调整后,除6期、12期手续费率未变外,3期的手续费率调整至每期0.75%;18期、24期都调整至每期0.67%。不过,该行此次调整后的分期付款手续费率,相较于同业其他行并不算高。
此外,兴业银行也在官网低调公告,对其信用卡分期业务中的消费分期、账单分期、自动分期以及现金分期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均进行了调整,一次性收取的项目增设了每期收取。“若按照每期收取计算,比原来一次性缴纳的手续费要高一些。”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这两年信用卡分期付款逐渐被天津市民所接受,但各行手续费差价较大。据银率网统计,在12期以内的短期信用卡手续费中,最划算的要属工商银行。以单笔消费1万元,分12期来计算,工商银行费率为3.58%,收取358元,而某股份制银行手续费率高达8.88%,收取880元,差价达到530元。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目前各商家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以及首付比例计算方式不尽相同,购买时务必要计算清楚,避免糊涂账。(记者张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