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3日讯记者黄洁今天上午,“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的91名被告人因受雇参与境外电信诈骗活动,均被认定构成诈骗罪,依法被判处1年半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1年3月至6月,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等地,冒充中国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名下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