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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的赣鄱大地,寒冬中涌动着风清气正的浓浓暖意。
连日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鹿心社等省委常委和省政协主席带队的12个检查组,分别深入11个设区市和46个省直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中,他们轻车简从,严格用餐住宿标准,身体力行“八项规定”,让人感到阵阵清风扑面而来。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狠抓领导带头、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责任制“龙头”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2011年10月30日,在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上再次当选的省委书记苏荣,代表新一届省委常委会,向全省人民作出了郑重承诺,并带头通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15次以上。
省委、省政府始终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如何,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基于此,省领导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省委全会上,省委书记每次都提出明确要求,及时通报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学习材料;省政府廉政会上,省长年年作出部署;省纪委全会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为推进反腐倡廉提供有力保证。
明确分工,集聚反腐倡廉合力
抓好责任分解,是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也是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
早在2009年,江西省就制定出台《关于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结合各自分工,明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涉及本人分管部门、单位牵头任务的落实。每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将当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分解到个人,做到任务要求、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的“四个明确”。
为了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江西省把加强新任市厅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作为省纪委一项“规定动作”全面推开。2012年8月,省委副书记、时任省纪委书记尚勇与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95名新任市厅级领导干部现场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南昌、吉安、上饶等市采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式,层层抓落实。
严格考核,做到动真格查实情
“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做到动真格、查实情。”今年1月18日,省委书记苏荣带队到吉安市检查考核。他同吉安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认真翻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资料,仔细询问相关情况。他语重心长地说,现在,公共财政民生支出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资金越来越多,更要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已经作为一年一次的“廉政体检”固定下来,有效促进各地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检查考核启动伊始,省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检查考核呈现新的特点:时间上,今年单独实施,安排比以往提前;内容上,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方式上,首次引入量化方法,逐项打分,量化评价。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确保不走过场。据统计,去年,江西省对10834个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严肃追责,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为了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成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箍咒”。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明确指出:“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领导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江西省充分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和事,采取“失管必究、失教必究、失察必究”等严厉措施,有效解决了部分地方和单位责任追究不坚决、不到位问题。去年1至11月,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全省461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450人。
作为江西省一项创新措施,在将要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财政、农业、环保、商务、水利、国土等6个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不但述职述廉,而且现场测评,其结果作为责任制考核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地也推出多种追责形式。明确的分工、具体的考核、严厉的追责,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江西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记者李文亭)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