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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桂萍实习生张艺凡张女士给一家公司承包安装栏杆工程,合同约定“留1000元质保金,两个月内付清”,但栏杆工程完成两个多月了,她却还有6470元尾款没有拿到。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告诉她:“等年后工程验收结束了,再一并结算。”记者介入后,该公司和张女士结算了5000元工程款。
市民投诉:
完工两月6400元尾款没拿到
2日,张女士向本报反映,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她的店里定了一批栏杆,用作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围的装修。双方协议之后,由张女士找民工安装,再将工程款支付给她。张女士本意是让对方一次性支付,但对方称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明确了付款时间。张女士说,工程款总共31470元,但工程结束两个月了,江西建工第二建筑公司到现在还有6470元没有结算给她。
建筑公司:
要等开学验收后才能给钱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江西建工第二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喻先生,喻先生说:“不是不给钱,只是现在工程还没有验收,要等到学校开学后验收结束,确实没有问题才把剩下的钱给她。”当记者提到验收还有1000元质保金时,喻先生表示自己不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清楚情况,并将他的项目经理徐先生的电话告诉给了记者。记者联系徐先生,他也表示要验收后才能结算剩下的工程款。
随后,张女士将具体的合同出示给记者,合同中写道:“下单先交30%定金,安装前再付50%贷款上门安装,安装完工再付清余款(留1000元质保金两个月内付清)。”张女士说,她所承包的栏杆安装工程去年11月底就已经结束,到目前为止已经完工两个多月了。
对此,喻先生说,在合同上签字的并不是他,并继续让记者找徐经理。而徐经理接电话后,在记者还没有说完时,便说了声“好嘛”便挂了电话,当记者再联系他的时候,就已经是无人接听状态了。
记者介入:
张女士拿到了5000元
记者再次联系喻先生,经过沟通后,开始,喻先生还是说:“剩下的钱还是要等到工程验收之后,大概大年十七再结算。”挂了电话后不久,喻先生又打电话联系记者,让张女士明天到公司结算余款。记者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女士。
昨日下午,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拿到了余款中的5000元,留下约1500元作为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