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瑶海区检察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因索要工资而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王平(化名)和徐老板认识后,便在徐老板处接了一个小工程:安装二栋楼的门窗玻璃。协议规定:安装好两栋楼的玻璃,工程款(含生活费)共计24000元。王平带着两个伙计按照协议规定安装玻璃、上胶。工程眼见快要完工,而收到的工程款却不足1万元。王多次索要工资,对方却迟迟拖欠不给,甚至不肯露面。去年10月13日上午,王平再次打电话索要工钱,对方则说等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再结算。这下王平心中压抑的心情再难按捺。一怒之下,王对伙计说:钱不要了,把玻璃砸了。随后带头从九楼开始砸,一直砸到一楼,砸碎玻璃共计约100块,120平方米。随后三人逃离现场。
检察官提醒:一场简单的债务纠纷上升到刑事犯罪,原先的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人,过激的维权方法,不仅没有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反而入狱,这给我们敲响警钟。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有错在先,但是农民工在索要工钱时砸玻璃,却触犯了法律。在这里,检察官提醒,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如向劳动保障局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通过媒体曝光等。(殷斌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