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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姜樾)市民夏先生于去年6月前就已为自己的汽车申领了绿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最近他却接到因车辆属于“黄标”又驶入限行区域而被摄录处罚的通知。他经查询才发现,由于环保局的工作失误,自己的车竟被归属于“黄标”车辆。
昨日,夏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年6月验车前就到相关部门办理了绿色标志,并将其贴在风挡玻璃上。可是,今年1月13日他在行驶途中却被交管部门摄录并处以200元处罚,原因是他所驾车辆属于“黄标”车辆,驶入了限行区域。满头雾水的夏先生找到交管部门查询,随后被告知,市环保局向交管部门提供了一份“黄标”车辆的牌照号码单表,而他的车牌照号就在其中。在“黄标”车限行区域一旦摄录到该单表中的牌照,就要对相应的车辆予以处罚。于是,夏先生又向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同时因担心再次被摄录处罚,夏先生只能暂时放弃驾车。
通过多次反映,市环保局回复,夏先生的车辆确实属于“绿标”车辆,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误将其列入了“黄标”车范围。但对方既然承认存在工作失误,却迟迟没有消除夏先生13日的摄录处罚,而且没有及时变更其车辆的标志归属。夏先生认为,环保部门应对这个失误给他带来的影响负责。前天下午,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找到夏先生,提供了一份于1月30日向交管部门提交的“关于机动车变更环保标志种类”的申请,其中共有包括夏先生在内的5辆车的牌照需要变更标志种类。记者联系到该负责人时,他说明,他们已提交申请,此后需交管部门来做变更。但夏先生随后查询,其被处罚的记录仍未被消除,而且环保局也没有回应他提出的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