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富彬通讯员刘晓芬)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近日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宣告了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这是日照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东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通过走访他的父母和当地村委会,了解到陈某一贯表现良好,且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规定了6个月的考察期,并向其宣布了在考察期内应遵守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