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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四川省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近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十项明确规定。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规定”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完全贯彻,在体例结构上,中央“八项规定”中改进调查研究等八个部分完全保留;在具体内容上,除“八项规定”中仅适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内容,如规范乘机安排、简化机场迎送等内容进行了删减,其他内容完全保留。
二、紧密结合四川实际进一步细化。省委“规定”结合四川的实际情况,较中央“八项规定”增加了联系帮助基层和简化接待工作两个部分。联系帮助基层部分主要强调建立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联系基层制度,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市(州)、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村、1至2户贫困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当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简化接待工作部分在中央“十个不”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了“不安排到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在房间内增配高档生活用品”的规定。同时在具体内容上,省委“规定”对中央一些原则性要求进行了明确,提出了量化指标。在改进调查研究部分,明确“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原则上安排1辆中巴车”;在厉行勤俭节约部分,增加“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三、狠抓落实确保作风转变见到实效。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中央和省委规定落到实处,确保作风转变见到实效。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省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发挥好表率和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制度能够落地执行;三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据四川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