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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生意外时,属于铁路部门责任的仍需赔偿
本报讯记者刘星1月1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废除。之前包含在火车票价款中的保险费被剔除。不过目前南昌火车站售票窗口内并未提供购险“通道”,如需购买者可在票务中心选择购买3元的人身意外险种。昨日,记者在南昌调查发现,前往各票务中心购买意外险者寥寥无几,春运至今还不足百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市火车站,售票窗口的工作人员称售票窗口无意外险出售,可通过其他途径如保险公司、电话、网络或者票务中心购买。在售票中心,记者询问了几名候车旅客,购买火车票时有没有选择购买意外险,很多旅客表示没有购买意外险的打算。
随后,记者拨打12306铁路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通过12306并不能购买意外险,如果有需要可到车站售票窗口咨询。“这个意外险销售并不理想,只有商务人士选择购买,普通旅客一般不会购买。每天只有几十人购买。”在叠山路的火车票代购点,工作人员说。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过,这部分钱怎么出,要看责任如何划分。由于这部分赔偿金额有限,因此不论乘坐哪种交通工具,如果想获得更多保障,就要自己出钱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