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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未成年人小江(化名)万万没想到,一个团伙将作为“小弟”的自己转让给另一个团伙却没得到期待的好处,因此引发了一场殴斗。
市二中院刑二庭丁秉花副庭长介绍,“小弟”是一些不法成年人对团伙中未成年人的“专业”称谓。一些不法成年人到网吧等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拉拢“小弟”加入他们的“团队”。小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加入一个犯罪团伙成为“小弟”的。
因为乱讲哥们儿义气,小江成为“道”上的重要人物,两个团伙争相把他当作“小弟”。为确认小江的归属,两个“大哥”坐下来谈条件,其中一个团伙非要对方出足价钱才能将小江转让给对方。对方不同意,两个“大哥”大打出手,继而演变成两个团伙的聚众斗殴。
法官认为,这一现象应引起学校、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警惕。“作为家长,不能以任何理由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特别是某些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如果家长疏于管教,很容易流落到社会上,受到不法成年人的引诱和蛊惑走上歧途。法院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家长一定要负起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