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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不断有消费者反映,天津个别餐饮企业与全市开展“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背道而驰,春节期间不仅增设单间最低消费,甚至连大厅也设置了每桌最低消费标准。
昨天下午,市民刘女士通过“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反映,春节长假期间,她和朋友到饭店用餐时却遇到了与倡导“文明餐桌行动”格格不入的情况。据刘女士介绍,初四那天,她和几个朋友到天津金纬路附近的金天地酒楼用餐,却被告知单间和大厅都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她说:“服务人员告诉我们,单间最低消费1000元,大厅(一桌)最低消费800元。而我们6位女性,一般消费也就600元至700元,1000元的标准肯定做不到‘光盘’。”更令刘女士不解的是,她去年初四在这里的单间用餐时并未有最低消费,而就在社会各界都提倡“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大背景下,这家饭店今年却增设了最低消费门槛。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春节期间在天津金海道附近的蓬川食府用餐时,也遇到了单桌消费从880元至1800元不等的门槛。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记者拨打了金天地酒楼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介绍,从除夕至初六,在单间和大厅会有最低消费,但根据不同人数会有不同标准。当记者追问具体标准时,对方以自己是新来的为由,让记者30分钟后再打这个电话,那时会有负责人进行解释。记者如约再次拨打电话时,接电话的女士表示自己也是“新来的,不清楚”,又让过30分钟再拨打。记者如约多次拨打该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当记者给蓬川食府打电话时,一位自称前台负责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夕至初六到饭店用餐只能采取包桌形式,费用标准从880元至1800元不等,分为五档。因为过年期间饭店工作人员短缺等原因,消费者只能按照包桌标准提前订好菜单。
市消费者协会和市餐饮协会的相关人士认为,个别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与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餐桌行动”背道而驰,尤其在散座(大厅)设置最低消费更为不妥。法律界人士认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餐饮企业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来到这个饭店消费是一个承诺,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要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而且,什么样标准的饭店可以设置最低消费,每个不同单间设置不同最低消费额的依据是什么?目前缺乏相关的规范标准。有关人士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餐饮最低消费上黑榜
去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有哪些?记者昨天获悉,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汇总,2012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3338件,解决505304件,投诉解决率93.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43万元。全年投诉凸显十大热点。
全年投诉凸显出网络团购陷阱多实惠少,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餐饮最低消费助推餐桌浪费,银行服务“卡”在服务管理上,有线宽带网络接入难顺畅,高价白酒假冒问题多,房屋合同纠纷投诉集中度高,家用轿车售前售后大变脸,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严重滞后,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十大热点。
据了解,2012年商品投诉中,通讯类产品、服装、食品、视听产品等投诉量居前。其中,视听产品的投诉量同比增长33.1%,由2011年的15795件增加到2012年的21016件。交通工具类和服装鞋帽类的投诉同比均有所上升。数据显示,服务类投诉比重继续呈上升趋势,由2011年同期的33.2%上升到34.0%。其中,销售服务和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及投诉占比同比增幅较大。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的是媒体购物、移动电话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美容美发等。值得关注的是,交通运输中的航空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