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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通过中介找对象,交了费用,对方却没给介绍,男子为此上门要求退费,因索要未果,竟持刀捅伤对方。日前,该男子已被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2年8月16日8时许,57岁的河北省男子王某找到本市蓟县某村的一家信息部,以该信息部的冯某收了介绍费,却未给介绍对象为由,要求冯某退还费用。因索要未果,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冯某扎伤后逃离现场。后经医院诊断,冯某面部、颈部皮肤裂伤。
经公安蓟县分局法医鉴定,冯某口唇、颈部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同年9月25日,王某再次携匕首前往信息部要求退还介绍费,途中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