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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威朱珂)眼瞅着春节快到了,身为“猪倌”的陈某想趁机倒腾烟花爆竹发笔小财,却因触犯刑律致发财美梦破灭。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捕决定。
现年42岁的陈某系睢宁县高作镇一生猪养殖户,本不具备经营烟花爆竹资质。因听说卖烟花爆竹挣钱,陈某便打起了“兼营”烟花爆竹的主意。2011年初经人介绍,陈某与安徽合肥某市场内烟花爆竹批发商赵某(另案处理)挂上了钩。
自2011年3月以来,陈某多次从赵某处购进烟花爆竹,总价值达64万余元,加价销售至本县及邻近的安徽省泗县部分乡镇后非法获取利益。仅今年春节前,陈某就从赵某处“吃进”烟花爆竹25万余元。
这些烟花爆竹被陈某存放在自己的生猪养殖场以及租用的民房内,给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1月21日,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烟花561箱、鞭炮擦炮3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