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7月30日,市民在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里查看“先看病后付费”公告牌(资料图片)。摄影刘陈平
@华西都市报:
入院不用交押金,凭医保或新农合证件与医院签协议,出院时只结算自付部分——“先看病,后付费”听起来很美。日前央视称卫生部表示将在全国推广“先看病,后付费”,虽然后来相关负责人又称时间表还没定,但有了风声,这事仍然值得大家期待。
日前央视报道,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在全国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其实早在2011年9月,成都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就开始试点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后患者人数增加,同时出现极少数逃费案例。但由于未与医保部门合作,医院垫付资金压力较大,原定于去年9月实行的全院推广也未如期推广。院方呼吁能得到医保部门更多支持。
实行“先看后付”就诊患者增加
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副院长程雪彬说,2011年9月5日,该院决定先在中医院区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如实施效果好再在另一院区——人民医院推广。实施范围主要针对医保、社保和新农合患者,“三无”病人、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则早就在先看后付之列。住院时,患者不用交押金,但医院要记录其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信息。出院时患者只需缴纳自付部分。与山东等地推广的“先看病,后付费”不同,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此前并未与医保等部门合作沟通,医保或新农合病人如逃费,最终要由医院来承担治疗费用。
而在山东济宁,因有医保和新农合保底,即便患者逃费,医院也不会亏,顶多白忙一场。去年7月程雪彬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说,推行两个月后明显感觉中医院区的住院患者人数增加,至去年7月已增加约40%,同时有极少数逃费案例。医院还计划去年9月在全院区推行。
缺少医保部门支持试点医院压力大
昨日,程雪彬说,由于医院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硬件不够完善,全院区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计划已推迟至今年。
程雪彬说,仅去年一年医院垫付而医保没报销的资金就有600多万元,医院的压力比较大,希望能得到医保部门的支持。
同时,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先看病,后付费”涉及卫生部门和医保部门的合作,需要双方确定政策和具体结算办法。但由于目前仅是卫生部表态,国家人社部未联合发文,因此我省并无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具体政策依据,要实现“先看病再付费”还需时间。权威说法卫生部:全面推行无时间表今年肯定不可能
“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昨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她说,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是,“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现状全国有20多省份试点
据焦雅辉介绍,近年来,针对门急诊患者,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不仅如此,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
推行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
焦雅辉说,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试点中,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焦雅辉说,各省份实际情况不同,当前医改重点也不同。“先诊疗后付费”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各地若觉得具备条件、切实可行,可以选择借鉴。
据新华社
按照试点规定,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政策的患者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以及病情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等。据统计,山东省2500家公立医院推行这项试点两个月以来,有120名患者逃费跑单,占所有“先住院,后付费”患者的万分之一左右。针对这种情况,目前卫生行政部门正在搭建全国居民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将医疗消费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恶意逃费者“一朝失信,寸步难行”。据央视《新闻联播》
立即评
“先看后付”需诚信更需政策支持
人们盼望“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尽快实施的愿景很好。但也应看到,如果没有配套政策保障,只是由个别医院探索试点,对医院来说承担的风险未免过高。医院不仅面临个别患者逃费的风险,还有医保基金报销周期较长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再加上由于缺乏足够的沟通,部分医院审核通过的医保报销患者,医保部门最终未能审核通过,医院先期垫付的这部分资金也要自己买单。作为成都的先行者,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山东济宁等地推广“先看病,后付费”,当地医保部门均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比如提前划拨医保报销资金,缩短报销周期等。在广泛呼吁患者讲诚信的同时,我们也期待医保部门尽快出台文件,在制度上推进这一惠民措施尽快实施。华西都市报记者刘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