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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昨天开始,针对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市消协公开向广大消费者征询意见。市消协认为,日前有观点认为,“餐饮行业设置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这一观点有悖于“清理和规范不合理收费”的要求,将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理化。市消协表示,应该将餐馆“最低消费”彻底取消。
市消协分析认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如果“二者应只收其一”,其结果会将违背大多数消费者意愿的“最低消费”合理化。
“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强制性消费。市消协认为,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客观上强制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商品(菜品),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价格,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协曾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有的消费者为了凑齐餐馆最低消费3000元,同样的鱼点了三份。
市消协坚持认为,设置最低消费直接引发推升过度消费,加剧助涨了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尺度,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餐饮业的“最低消费”应该彻底取消。市消协从即日起向广大消费者征询意见。消费者可登录市消协网站,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寄信的方式,就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市消协。市消协网站网址:www.bj315.org。邮件请发至:bj96315z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