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毅)从交管局了解到,2月25日至3月29日,本市换发2013年度交通班车证,以规范交通班车行驶时间、路线。凡在本市从事交通班车运营的单位和个人,须到交管部门申领交通班车证。申领交通班车证地址为:和平区湖北路10号增1号班车证发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