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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12年度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实训和就业各项资助申报已经开始,申报截止到2013年3月15日,详情可登录“东部人才港”查询。
据悉,凡是开发区各企业、机构中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享受下列各项资助的,均可进行申报。
申报方法分为两种:房租补贴、社保补贴、实训补贴,需网上录入申报信息后,将报送材料送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携带公章及法人章),统一申报;创业项目追加资助、用工补助与推荐就业补助,不需网上申报直接报送材料。
六类资助分别为:
房租补贴:大学生在开发区创办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以及开发区鼓励发展类项目的企业可享受房租补贴。企业入驻新加坡科技园,租用园区的生产、科研用房,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全额,第二、三年减半的租金补贴;租用开发区内其他生产、科研用房,给予100平方米内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以内,第二、三年0.5元/平方米·天以内的租金补贴。
社保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自注册起两年内,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额度按所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的企业应缴五金部分的40%计算,其中吸纳开发区生源及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按60%给予补贴。
创业项目追加资助:对已获得杭州市创业资助且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并正常经营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经专家评审并报请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可在享受杭州市创业资助的基础上追加资助,最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实训补贴:开发区区级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可参照市级实训基地标准享受企业实训生活补贴、训练费补贴;市、区两级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可享受企业带教老师补贴。补贴依据本企业实际留用的实训大学生人数发放。已列入市级见习基地的区级实训基地不重复享受补贴。
用工补贴:区内用人单位录用杭州市生源、“211工程”高校和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享受用工补贴,额度为1000元/人,其中为大学生创办企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
推荐就业补贴:介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开发区就业的区内民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可享受推荐就业补贴,额度为100元/人。其中,对介绍杭州市生源和下沙高教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开发区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成功介绍开发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
本报记者陈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