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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春晓通讯员杨长平黄素萍)新民诉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启动物业纠纷调处衔接机制,采用快速送达、集中审理、全程调解等手段,快速化解的23件物业纠纷系列案件。
1月4日,厦门市思明区某小区原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0户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该院立案审查认为该批案件符合小额诉讼条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考虑到大多数业主白天上班、晚上在家的特点,承办庭室利用下班时间集中上门送达并安排集中排期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物业和业主双方因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用于停车而关系紧张。物业公司刚于元旦前撤离讼争小区。为了及时固定证据,准确评价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该院启动物业纠纷调处衔接机制,第一时间召集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原、被告代表对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对业主反映最强烈的绿化、保洁、公共设施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并及时对双方进行释法答疑,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客观看待物业服务质量。在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依法采取全程调解方式,于庭前、庭审、庭后各环节组织当事人调解。截至1月31日,该系列案件已有23件撤诉或调解,有效发挥了小额诉讼的简便、快速的优势,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思明区法院自2011年4月被确定为福建省小额速裁试点单位以来,共受理案件187件,调解撤诉184件,调撤率高达98.4%,在小额速裁审判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新民诉法实施后,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法院重点梳理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拟定《小额诉讼须知》和样式规范的法律文书表格,统一小额诉讼程序指定的答辩期、举证期及小额诉讼程序向其他程序转化的实际操作方法;同时强化审判员、书记员、送达人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释明工作,全面做好小额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