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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你加班了吗?是否拿到了三倍加班费?昨日,多名成都市民告诉记者,春节期间的加班费被公司以调休等方式抵消了。有人因此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但无人较真索赔。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说,不较真,主要是怕得罪老板。
昨日,在成都某中餐馆做保安的李先生致电96111称,春节期间,他从初一加班到初四,没有拿到加班费。老板发了一个几百元的红包,并让他从初四休息到初十,作为加班补偿。李先生不愿透露餐馆名称地址,称“不想让老板知道这事,免得把工作戳脱。”
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成都多个商场、超市、物流公司,发现很多春节加班族没有领到3薪,或被调休、红包、计件等方式抵消了。这其中,酒店、KTV等服务行业及个别私营企业,成为“重灾区”。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也不能以奖金、红包等形式来代替。
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说,春节至今,有不少人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加班费的问题,但无人申请法律援助。很多当事人都说,谁会为了一点加班费冒着被老板穿小鞋、开除的危险去举证投诉?而向法院起诉,按程序需要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维权成本也很大。刘贵文说,老板不给加班费后,维权有三种途径,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仲裁后老板仍拒绝支付,就向法院起诉。面对不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加班族应保留相关证据,设法维权。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华西都市报记者曹一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