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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江武,女,汉族,1958年1月生,黑龙江双城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79年9月后为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生,1983年7月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9年3月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1994年2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4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96年12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1998年4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2000年2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年11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厅级),2004年8月后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3月后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13年1月后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2013年2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