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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郑州2月27日专电河南省焦作市一4S店老板朱某将银行卡揣在身上,却被“蒙面人”盗刷130万买了3.5公斤黄金。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银行、商场均有责任,各赔偿朱某40%的损失及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2日晚8时许,4S店老板朱某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称其刚在石家庄市某商场”消费1302096元,余额19345元。朱某遂即报案。
商场监控画面显示:2011年1月2日20时36分,一名穿蓝色羽绒服,戴帽子墨镜,并用黑色围巾遮住大半部分脸的“蒙面”男子,先后三次进入石家庄某商场,到黄金柜面催促店员调货并购买黄金。虽然反常举动引起店员怀疑,但最终店员被利益冲昏头脑,在紧急调货后,让蒙面人执蓝色伪卡刷卡后,签名“刘某”,提走3.5公斤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