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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3月1日开始,国家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最关注的快件分拣、验收、赔偿等问题。对于这一新《办法》,记者昨天走访本市快递市场发现,新规恐遇执行难。
新《办法》:多项条款明确权责
与2008年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其中严禁快递工作人员抛扔、踩踏或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如违反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其处1万元或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至于如何界定野蛮分拣,新的标准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距离不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超过10厘米。同时,关于快件丢失、损毁等赔偿问题,目前快递公司按邮费3倍赔偿,而新《办法》则规定快递公司应按照与客户的赔偿约定或快件到达地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此外,对于有争议的“先签收还是先验货”问题,新《办法》要求快递员主动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而针对泄露客户信息频发的情况,新《办法》规定,快递员如果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递员工:执行难度大
采访中,当记者向快递从业人员提到新《办法》中的几项规定时,他们都显得有些无奈。一位快递分拣人员说,虽然公司并未开展相关培训,但是可以想象,如果他们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距离不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超过10厘米,并且对每件货物轻拿轻放,势必会影响分拣速度。一家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在不少客户看来,新《办法》中要求的收件人先验收后签字看似没有难度,其实并非如此,“一般来说,每个快递员每天至少要派送100个快件,如果执行先验后签,一天送出的快件数起码要减半,这肯定影响进度。”本报记者王睿实习生胡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