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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彭文蕊)拥有广州图书馆中山四路馆读者证的市民,今天起可以办理换(退)证服务,原有读者证押金全额退还。记者昨日从广州图书馆官方网站了解到,3月1日—4月30日读者可在中山四路馆办理,5月1日—8月31日可在珠江新城馆,逢周三闭馆。8月31日之前,中山四路馆原有读者证可继续使用。
据了解,广州图书馆新馆已于2012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众试运行。新馆采用凭身份证直接注册的方式,实行基本借阅免押金办证和馆内一证通服务。已拥有中山四路馆读者证的市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换证,注册成为新馆读者。
办理换(退)证手续和押金退还业务时,读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读者证和押金收据;代办换(退)证的,须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读者证内如有逾期未还文献、滞纳金、读者记录被冻结等情况,则不能办理换(退)证手续,读者须先归还证内所借文献、缴清滞纳金等,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