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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13年兰州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工作会召开,会上,兰州银行喜获“优秀组织奖”,该行兴兰支行、榆中支行获得“优秀支行”称号。其中兴兰支行获得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1.04亿元的支持存款,在全市17家获奖单位中位居榜首。
兰州银行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办理中,本着“为客户着想、急客户所急”的原则,在公积金大厅派驻专人,负责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及时协调解决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为全市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同时,作为兰州市最早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银行,随着兰州银行的积极推广,业务量逐步增大,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享受到了“商转公”贷款带来的利息负担降低、办理手续简便、流程灵活、放款速度快捷的实惠。
2012年,兰州银行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94亿元,占全市发放总量的12.79%,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213%,是2011年业务完成量的234.4%;贷款余额3.2亿元,占全市贷款总余额39.16亿元的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