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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要在2013年3月1日到期的的俄罗斯免费私有化法,日前经过俄罗斯杜马与联邦委员会的批准并呈交总统普京批准后决定再延长二年至2015年3月。这已经是俄罗斯免费住房私有化法律实施期限第三次延长了。
莫斯科市住房政策与房屋储备局副局长苏科诺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俄罗斯住房免费私有化肇始于1991年7月4日颁布的第1541-1号《关于俄罗斯联邦住房储备私有化》法案。根据此法,公民开始有权将自己租住的国家公租房办理手续过户到个人名下,即房产私有化。此前在2006年和2010年已经两次延长私有化期限。虽然目前俄罗斯已经有86%的住房转为私有住房。不过住在属于国家的公租房里的仍然有800-900万户家庭。因此普京提议第三次延长私有化时间,因此本应在今年3月1日到期的免费私有化时间再延后两年直到2015年3月1日。
作为世界大都市,莫斯科的房价之高居于世界前列。2012年莫斯科房价均价为5000美元/平米,而莫斯科人平均月薪才1200美元,莫斯科房价早已摆脱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短暂低迷状态,持续上涨。
因此在这样背景之下,免费私有化住房还是对俄罗斯民众有一定诱惑力。苏科诺夫表示,目前在莫斯科市住房政策与房屋储备局房产私有化是最受群众热捧的国家服务项目。俄罗斯进行住房私有化的主要目的是培育一个住房及住房服务市场,催生一个负责任的住房所有者阶层。苏科诺夫以莫斯科为例,称在2012年,就有3.7万处房屋转为私有产权。在今年1-2月,该局就收到4.8万份莫斯科市居民要将自己租住公房私有化的申请,虽然申请数量急剧上涨,但是仍然要审核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相关法律来作出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将所住公房私有化的决定。
随着20余年的房屋私有化政策推行,俄罗斯居民开始更加深思熟虑地对待房屋私有化问题。苏科诺夫强调,现在俄罗斯人已经更好明白,作房主与当租户的差别,各有利弊。首先作为自己房子的主人要全部承担房屋大修的费用,要独立承担房屋受损带来的损失,而作为租户按照公租合同来使用居住公房,以优惠条件来支付房租与公共事业费。而且在房屋受损的情况下拥有保障,因为市政部门会为其提供另一处住房。而私有化后的房主就无此保障。
鉴于上述情况,苏科诺夫希望递交私有化房产的申请人们要三思而行。首先要评估自己的财力与能力,是否够格当房主。莫斯科市民58岁的瓦西里对记者表示,自己在上世纪90年代第一次私有化政策执行期间就结束了租户身份成为房主,好处还是很多的。比如自己的房子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支配,可租可售、赠予、让子女继承等。对于那些周围认识的没有结束租房生涯的还在骑墙观望亲朋好友,他个人认为主要是利弊权衡问题。而且许多经历过苏联时代免费公房的人,知道国家照顾好处的,还是不想当自己所住公租房的主人,而且未来发展趋势就是私有房产要按照市场价格来征收房产税,再加上每年都上浮的住宅公用事业费,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所以瓦西里告诉记者,以其知道的情况,一些已经将房子私有化或者申请将住房私有化的人已经反悔,准备要将房子重新返还给国家或者撤回申请,再回租房时代,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财力无法支持这种养护私有房产的成本。而据一名叫奥列格?苏霍夫的律师表示,对于俄罗斯许多平民百姓来讲,支付公共事业费都是比较大的开销。据他调查一般工薪阶层大约10%的家庭收入都花在这上面了,而普通的退休者更是占到了50%,由此可见担当房主要付出的代价不小啊。
在莫斯科对于公租房户还有一个独有的优势,这相对于私有房主则是一个劣势。那就是如果一个房户所住公租房要被拆迁,那么按家庭人口数量为其提供公租房,标准是人均18平方米。比如4口人租住50平方米的房子,在其被拆的情况下,那么提供的新公租房将不小于72平方米。但如果是私有化后的房产,那么就采取等额置换原则,如果是一居,拆迁后仍是一居。如此看来,目前在俄罗斯私有化房产还是见仁见智。正所谓:私有化有利弊,欲行之需谨慎。
(人民网莫斯科3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