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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明哲
近日,长春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这是继2010年武汉东湖高新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之后,长春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等10家园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之一,也是我省唯一的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据了解,近年来长春高新区坚持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坚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抢占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制高点,构建了专利、商标、版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已成为该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推动力。目前,该区已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6个,研发单位总数达到168户。
自2009年实施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以来,长春高新区共申请专利3981项,其中发明专利1775项,国家驰名商标数量达到10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达到34项,涌现出了禹衡光学、吉大小天鹅、迪瑞医疗科技等20余个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据了解,2002年长春高新区获得“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称号,2007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称号,2010年获批建设“国家专利技术(长春)展示交易中心”,2012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地方政府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实施新一轮发展规划以来,长春高新区申请专利数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2年全区申请专利数量达到12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