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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卢增吉
自2009年进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后,我从发传票、开庭记录、装订卷宗做起,到自己独立审理案件,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大量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常常疲于应付,常感苦不堪言。每当疲倦的时候,想到那办案过程中幸福的点滴瞬间,仍倍感温馨,给我鼓励,给我坚持的力量。
2012年初,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80后,孩子较小,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互不相让,最后走到了协议离婚、劳燕分飞的结局。办完这个案件后,我心情异常沉闷,为他们没能够相互珍惜、相互宽容而感到惋惜。案子审结近一个月后,一天下午空闲的时候,我给男方李某打了个电话,做了回访,问李某目前的状态和想法,从谈话中感受到他的离婚应是冲动之举。李某说,离婚后感到很留恋以前的家庭,可是苦于女方不给机会,不知道法官能不能帮问下女方的意思。我看有希望和好当然答应。电话挂掉我又给女方打了电话,女方支支吾吾,果然也是有点后悔,但是苦于抹不开面子不愿意主动去找男方。这样,我电话一来一回撮合牵线,又给他们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不久后,他们真的破镜重圆了。在复婚登记的那天,两人早早来到法院传达室门口等了我半个多小时,送来了一袋喜糖,幸福地告诉我,他们复婚啦。我将喜糖拿到办公室,分给了同事们,同事们调侃地说我可以搞个婚介所啦。吃着他们送的喜糖,我感到从未有过的甜蜜。
还有法官生涯的第一面锦旗。那是我刚刚从事审判的第一个年度,案件发生在2010年底。俞某在贾汪承包张某发包的建设工程,因工程款纠纷,俞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庭审中,张某提出,由于俞某缺乏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造成工程返工,工期延误,材料耗损,不同意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并当庭提出反诉申请,请求法院判令俞某赔偿损失。庭审中,双方矛盾较大、冲突激烈,任何一方均不让步。
庭后在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签字时,我发现俞某情绪比较低落,经询问得知,俞某带着自己的全部积蓄来到贾汪创业,由于各种原因,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本金一分都没有收回。春节临近,手里的钱都被迫开给了工人,现在自己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也没有回乡的路费。我听完俞某陈述后,当即和书记员凑齐了俞某的回乡路费。被告在我的真情感召下,主动协商解决,并作出较大让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返乡后的俞某,立刻将路费如数返还给了我,并送来锦旗称“人民法官、情系百姓”。
民事法官也许少了些刑事法官的威严感,却更容易收获来自法律之外的温情。只要我愿意付出,真心付出,真正把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总能获得当事人的体谅和尊重。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将坚守心中的职业信仰,不脱离对百姓的感情,坚守对司法公正的承诺,在审判道路上继续坚定自信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