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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建32.24万套保障房和棚改房,新建保障房选址交通便利设施较齐全的城区
本报讯王纪洪首席记者吴跃强昨天,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32.24万套,基本建成22万套。近日,我省确定了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的时间节点要求
2013年新建保障房
8月须全部开工
我省把2013年作为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攻坚之年。记者了解到,今年国家下达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32.24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结合江西实际,省政府确定增加基本建成任务2万套,全省实际基本建成任务为22万套。
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的时间节点要求是:5月底前,2011年各地结转的高层项目必须基本建成,2010年以前新建项目入住率必须达到100%;8月底前,2013年全省新建任务必须全面开工,2012年各地结转多层项目必须基本建成(高层于2014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12月前,2013年新建项目基本建成要达到20%以上。
新建保障房选址交通便利
设施较齐全的城区
省住建厅要求,新建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对就业、生活、交通、基础设施等条件的需求,最大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城区,有条件的可向中心镇延伸。
我省要求,保障房建设要做到质量安全和分配公平公正的“两个确保”。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监管。
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强化监理和经常性质量检查,坚持省每半年、市每季度、县每月拉网式质量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坚持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资格认定制度和“统一摇号、公开销售(配租)、电视直播、全程公证”配租配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限准入、严退出、轮候制、全透明、保公平”,确保让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得上保障房。
从3月起,每周对各市、县进度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将通报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择时在省主要媒体公布各地进度排名情况。
未完成保障房建设
“一票否决”
我省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省政府安排8000万元保障性住房奖励资金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予以奖励。对工程进度缓慢、政策落实不力的市、县,将由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市县政府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
同时,加强住房保障档案建设,全面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性住房档案,推动住房保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省住建厅正在着手启动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搭建省、市、县、街办四级信息互享系统,提高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