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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环节。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事业同时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检察干警只有严守“四个忠诚”,真心实意为民,公平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从检,自觉将核心价值观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自觉坚守政治立场。人民检察制度自创建之始,就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每名检察干警必备的政治素质。一要加强学习。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解决具体工作难题结合起来,用科学的理论去鉴别真伪、明确方向。二要坚定信念。强烈的理想信念是事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础。三要昂扬斗志。要具有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压力不折腰、面对困难不低头的精神,做到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始终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昂的工作热情,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要自觉坚持为民理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牢记执法为民。要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行动准则,使检察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二是要善于联系群众。要诚恳地向群众学习,主动和群众打成一片,倾听群众的声音、理解群众的思维、学习群众的语言、融入群众的心灵。三是要主动为民解忧。要在执法过程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开展各类送法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要自觉维护公平正义。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越来越高。适应这种要求,努力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每名检察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严格依法办案。我国的法律是由代表人民利益的立法机关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反映了人民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解。检察干警有责任和义务确保严格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做到平等对待。要反对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只要有特权存在,就不可能有平等建立。要反对歧视,对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要平等相待,并给予适当的关怀和援助。三是要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本保障,其本身体现了民主、文明、法治和人权的精神,有助于规范行为,克服随意性,防止权力的滥用。检察权是权力的一种,没有规范的检察工作程序,检察权就有可能变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就无从实现。
四、要自觉保持清廉操守。清正廉洁是检察干警的立身之本,只有保持清正廉洁,才能保证手中的检察权干净运行。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敢于排除对自己正确行使权力的干扰,坚持原则,敢说真话。要勇于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随着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检察干警要强化拒腐防变思想,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金钱、人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树立高尚的道德观。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衣、食、住、行、乐”是低层次的需求,“尊、敬、实、献、美”才是高品位的追求。我们都要做到自尊自爱,努力工作实现人生价值,自立自强多做奉献,不断努力、内外兼修,达到美的境界。要学道德、讲道德,用道德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只有真正成为高尚的人,才能让自己的人生之路和从检之路更加精彩。(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政治部副主任 张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