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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局获悉,《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半年以来,全市12家快处中心受理交通事故29543起,环比增幅121.4%,有效缓解了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阻压力。有的驾驶人对快处办法仍然存在认识误区亟须纠正。
有的驾驶人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遇到交通事故不愿意去快处中心处理,而是原地与对方协商等候交警处置。交管部门表示,当事人应及时查看车损,如果是轻微车损交通事故,交强险2000元限额即可理赔。快处办法对交通事故责任均有明确规定,追尾和并道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后车和随意并道车为全责,随意并道被后车追尾为同责。大部分适用快处办法的交通事故涵盖了以上两种情形,自行协商不会产生分歧。
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当时认可全责,可到快处中心后又不承担责任遂引发纠纷。对此,交管部门表示,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自行用手机等工具对交通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协商一致后尽快签订书面协议,注明事故时间地点及责任并由双方签字,只要双方认可并签字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有的新车车主认为新车被撞应有折旧费。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当事人应摆正心态,交通事故导致车损属于正常现象,不能因为是新车就提高赔偿费用,应到快处中心按照规定勘察定损后获得合理赔偿。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应当树立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就近选择到快处中心处理的意识,驾车应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务必把保险标识贴在风挡玻璃右上角,遇交通事故即使未携带保单,保险标识上也打印有保单号可用来进行理赔。(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