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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对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专门司法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自3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据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一中院辖区内涉及未成年人的第一审和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再审及减刑、假释案件等,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矫正和指导,保障各类案件中所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理,能够集中力量以更专业的职业水准和司法理念审理好未成年人案。
据介绍,市一中院作为全国第二批32个试点中级法院之一,是我市第一家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中级法院。该院从各刑事、民事审判庭精心挑选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法官和书记员,作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时,采取区别于其他案件、更为人性化、温和化的审理理念和审判方式,力求打造一个宽松的法庭环境,切实执行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对有关民事等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