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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6日,“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本市708户企业获评201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自本市开展了201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管理,建立长效化监管和服务机制。对已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如发生违法违规、信用缺失,不符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的,将及时撤销其认定资格。本市将建立“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据库”,搭建“守重”企业信息平台。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指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经济效益较好,并依据《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予以认定的企业。自1985年至2008年,本市累计有7440家企业被认定为“守重”单位,涵盖工业、建筑、商品销售、拍卖、广告、物流等多个行业。(记者晁丹)